凡经由台湾地区“大学校院招收大陆地区学生联合招生委员会”完成报名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向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申请赴台教育背景核查服务。
1.身份证(双面)扫描件。
2.学历证书(必须原件彩色扫描)。
3.历年完整成绩单(必须原件彩色扫描)。
4.学位证书、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必须原件彩色扫描,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只限PDF格式)。 (点击申请学位电子认证报告)
1. 如您上传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将无法受理,我们会以系统站内信的方式通知您补充材料。因此您提交申请后,请随时登录系统关注受理状态及站内信通知。
2.成绩单需提供毕业院校档案馆或教务处近期开具的成绩单原件彩色扫描件。
3.学历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持学历证明书申请认证。
注: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业证明书”或“高等学校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学历证明书上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