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二年制学士班录取考生代办认证须知
为方便被台湾地区科技校院二年制学士班录取的大陆考生办理赴台手续,现就代办学历及成绩单认证事项告知如下:
1、申请人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后,于2017年7月1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认证所需材料和款项寄出。超出规定时间寄出的认证材料,“两岸中心”不再受理代办认证。
2、申请人须向 “两岸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本人签名的《二年制学士班认证代办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复印在同一页中)。
4)认证费汇款收据复印件。(汇款人与申请人姓名一致)
3、认证费
1)费用:245元/份(成绩单认证150元/份,学历认证95元/份),已含将材料寄到台湾的邮寄费。
2)申请人若需要认证费发票,请在《二年制学士班认证代办申请表》中注明并填写详细地址(回邮地址及邮编,请写离校后能收到邮件的地址,建议写家庭地址及邮编),快递费由申请人承担,与认证费一并汇出:
北京市内:14元/封;
其它省市:22元/封。
4、邮寄信息
申请人须将认证材料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认证费用以邮政汇款的方式邮寄至“两岸中心”,接收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1205B室
收件/收款人:林军燕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2335538
5、“两岸中心”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认证办理,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向“两岸中心”查询认证办理进度。
6、“两岸中心”将认证报告直接寄送至台湾“陆生联招会”,不再向申请人提供认证报告原件。
7、对于因材料提供不全而无法进行认证,从而影响办理赴台手续的,“两岸中心”不承担责任。
8、“两岸中心”仅受理代办大陆考生报考台湾院校须提供的学历和成绩单认证,其他认证概不受理。
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
2017年3月1日